宜昌新能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229次
为贯彻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实施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编制完成了《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第1版)》,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并上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420504-2023-005-L。
《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第1版)》统筹涵盖点军污水处理厂、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点军垃圾填埋场三类场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内容。该预案自发布实施至今已满三年,期间企业内部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出现岗位调整变动,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完成迭代更新,属地外部应急协作救援单位信息同步发生变更,同时国家及地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也陆续修订更新。2023年7月25日,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根据《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及工作安排,点军区垃圾计划于2023年8月1日转运至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点军垃圾填埋场功能转变为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填埋场。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原有预案已不满足当前实际管控要求,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本次修编按照厂区场地独立划分原则,将原三合一预案拆分,分别编制各场所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另外,受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内部机构及业务划分调整影响,本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主体由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宜昌新能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次完成修订形成《宜昌新能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第1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企业简况
单位名称:宜昌新能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垃圾填埋场
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马家湾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虎 联系电话:15071806168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编制说明、应急预案总则、应急资源调查和风险评估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加油站概况、应急组织体系、环境风险分析、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和管理、后期处置、演练、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附则、附件等。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站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企业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宜昌新能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6月9日